Q:我已經有一間經營不錯的門店,而我想要往加盟連鎖發展,應該如何進行呢?

A:現在的零售業漸漸朝向連鎖的方向發展,主要是因為第二家店開始,所有的資源可以共享,在營運成本上可以價低,也可以增加品牌知名度,並且也可以獲得較多的市場資訊及提升經營技術,而要發展加盟連鎖前,要先將營運上多年來的經驗具體的書面化、標準化,步驟如下:

一、基礎經營管理制度建立
相關的經營管理制度建立,以作為管理及稽核的依據,在管理上也可以有所依循,不至於無所適從,相關的規範如:
門市服裝儀容規範
門市出勤制度規範
門市現金管理規範
商品訂貨作業規範
商品驗收作業規範
商品效期(鮮度)管理規範
營運機具的管理與維護
等等相關門市營運作業的規範制度建立。
二、產品與技術的SOP標準作業流程建立
相關產品的製程技術標準作業流程,以此可以保持產品的品質穩定,也可以使所有人或分店產出的產品在外觀上、功能上、味道上等產品特徵都保持在一致性的水準,如
(1)餐飲業要建立:
餐店飲料的食材挑選原則與技巧
餐點飲料的製作說明文件
餐點包裝技巧
等相關產品製作時的說明文件
(2)零售業
商品陳列技巧
商品銷售話術技巧
試用品使用與維護
等相關商品管理的技巧說明文件
三、人資管理系統建立
整個人力的管理制度與階層的組織建構,管理權責及工作職掌的建立:
職稱
執掌
區經理
1.  正職人員招募、遴選、訓練發展、調度;人員辭退、資遣。
2.  區組人員溝通,協調,任務分派、績效考核。
3.  區組營運業績達成。
4.  區組營運作業輔導、稽核。
5.  ……
店經理
1.  兼職人員招募、遴選、訓練、調度;人員辭退。
2.  門市人員溝通,協調,任務分派、績效考核。
3.  門市營運業績達成。
4.  門市任務執行狀況確認。
5. 
店職員
1.  任務執行
2.  商品驗收、上下架作業
3.  門市清潔維護
4. 

四、教育訓練制度建立
根據人力系統的建制,規劃從新進人員到晉升相關職責該有的訓練內容使整個人力結構與職掌可以有完整的連結,並可以做為晉升考核的依據,例如:
1.  新進人員訓練
2.  在職人員專業訓練
3.  在職人員店務訓練
4.  店經理認證訓練
5.  區經理認證訓練
6. 
五、行銷架構與模式建立
連鎖店最重要的就是品牌的行銷,而在加盟品牌中要有一定的知名度才可以使加盟主願意依附在連鎖品牌下經營,而要建立品牌的知名度,就必須在媒體上不斷的露出,也要在在地做許多商圈經營的活動,像是消費者的市調、消費者訪問、相關諮詢座談會等等活動,使品牌的形象可以烙印在消費者的心目中。
連鎖店要有完整的行銷規劃,並且舉辦週期性的促銷活動,善用平面媒體、電視電影、甚至電子多媒體、網路等相關的行銷工具,如此,有強大且有規劃的行銷模式,才可以吸引加盟者前來加盟。
六、建立物流配送體系
加盟總部除了提供商品給加盟主外,也要將商品配送到加盟店,因此要建立完整的物流配送體系;如果加盟店的店數與規模都還不大時,建議可以將物流委外作業,如果加盟店有一定的規模且店數夠多,則可建立自己的物流倉庫及車隊。
七、開店計畫設定
1.    定位與策略:
未來整個連鎖體系的定位、願景、目標顧客群以至於整個開店計畫,然後以這樣的開店計畫來做招商的規劃及遴選,千萬不要為了擴充,或是收取加盟費用,而不做加盟主的遴選,如此將會造成後續在品質與管理上的問題。
2.    店鋪識別與形象設計:
整個店舖外再給消費者的印象是很重要的,因此,商店的識別logo及整體裝潢擺設,都要有清楚的將商店所要呈現給消費者的整體感受,展現出來;讓消費者不論在何時何地,看到這些識別與整體感覺,馬上可以與商店連結起來。
3.    設備資材確認:
確定好開店的計畫後,接著要將開店的必備資材與相關費用羅列出來,並一一的檢視,確認目前市場的設備行情,並估算基本開店應有的費用,作為加盟合約擬定的依據。
八、加盟模式選定
接著就是要確定加盟模式,目前常見的加盟模式有
1.  自願加盟
自願加盟是指加盟主自願依附在連鎖品牌下經營的商店,而加盟店為加盟主所擁有,加盟主擁有大部分的經營管理權,由加盟主負擔所有的開店費用,它的優缺點有:
優點
(1)  加盟店保有店面經營的彈性
(2)  總部可以收取加盟費用
(3)  總部投資少,展店速度快
缺點
(1)總部對加盟店的控制機制不佳
(2)加盟主會有自由訂貨的權力,商品與服務的品質較難控制,容易造成企業形象受損。
2.  委託與特許加盟
此兩項加盟都是由加盟總部負擔開店費用,而加盟店的所有權及經營管理權為加盟總部所有,所獲得利益則依合約做分配;加盟主須繳交的加盟費用為加盟金與保證金;差別在於委託加盟是指加盟總部將既有的店委託給加盟者經營管理,而特許加盟則是新開的門店,它的優缺點有:
優點
(1)總部投資金額比直營店少,展店速度較快。
(2)加盟主就是老闆,會用心經營;且總部擁有管理控制權,品質與形象上較易維持。
(3)總部可以收權利金,風險較低。
(4)對加盟主的素質要求比較嚴格,如學歷或曾經專職才可加盟。
缺點
(1)總部需負擔較多的監督成本。
(2)對加盟店員工沒有任用權,無法要求素質。
(3)雙方僅有合約上的關係,如果加盟主不配合,總部制度也難以貫徹。
九、加盟輔導與諮詢方式
加盟總部既然與加盟主收取加盟費用,自然就要輔導加盟主,不論是在產品技術上,還是在經營管理上都要給予諮詢及輔導,使其可以真的在這樣的加盟事業上獲取預期甚至更好的報償,如果,成功的案例一多,自然就會有更多的人願意前來加盟。
十、加盟合約與規章擬定
依照上列的內容,將所有的設定與條件規畫出加盟連鎖的合約,並明訂清楚彼此雙方的權利義務、加盟方式、利益分配等,依此確定商店的加盟連鎖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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